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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墙盘》是迄今所见叙述西周诸王最为系统的彝器铭文。20世纪70年代,发现于陕西扶风县庄白大队西周遗址窖藏的微史家族青铜器群,是其中铭文最多的一件。此盘铭文制作的时代距成王、康王时期,只不过数十年。作为王朝史官,史墙所言诸王历史,不止述陈年往事,而是代表了王朝正统观念对于历史的认识与评价。这对于了解当时的历史观念和成康时期的王朝历史,极富参考价值。《史墙盘》铭文前半历数诸王业迹,在叙述文、武卓著的勋劳之后,用简短的语言,概述成王、康王的功迹。这两段话如下:
宪圣成王,左右绶绘刚鲧,用肇徹周邦。
铭文寓意颇深。有些字辞的考释颇为繁难,专家之说亦多歧异。今在学习诸家精研的基础上,再作一些探讨。不揣谫陋,敬请专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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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文“绶”字原作“
”,一般释为“绶”字,但读法有别,一说“通授”,连下字意指“授予概括的治国纲要”②;一说“读为纠”连下字意谓“团结亲附”③;一说读为“受”,连下面文字释为“受任刚谨”④。一说“读为周”⑤,意指忠信。按,这个字所从的“受”为音符,诸家将这个字读为授、受,或通假读为纠、周,皆不为无据,然以此释来理解铭文之意则比较迂曲。似不若徐中舒先生释“绶”为优。徐中舒先生将铭文“
”隶写作“
”,是为左“素”右“受”之字,可读为“绶”⑥,认为当作本字理解。
铭文“绘”原作“
”形,关于它的楷写和释读,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唐兰先生写作“
”,说它从
从
。其左半写作“
”,“即會字”,“象盛米器,上下还有盒,后世把放米的屋子称廥,此处读为会记的会。”⑦然而,唐先生并未分析“绶
”在铭文里的意思和用法。其二,裘锡圭先生把这个字写作“糂”,读为“任”。其三,徐中舒先生写作“
”,谓“音义不详”。其四,于豪亮先生将这个写为“
”,说这个字“象以手聚米於仓中之形”。并指出,《
亥鼎》的“會”字作“
”形⑧,于先生指出《史墙盘》这个字的左旁与之“相近”,故当释为“會”,甚是。但又说这个字“读为慧”,可能是有问题的。其四,戴家祥先生不将这个字读为“慧”,而说这个字“读为襘”⑨。今按,“會”字早在甲骨文的时代就已出现,象盖、器会合之形,金文中则器物更加形象,上盖下器之形依然,但中间多加米字,类乎蒸米的甑、甗类之形,意谓置米其中,盖、器相合,以喻“會”义。诸家认为《史墙盘》这个字的左半所从是“會”字,应当是正确的。这个字的右半当是以手持帚之形,或当为“會”字表意繁化。铭文的“
“应当径释为“會”。戴家祥先生读这个字为“绘”,从系连其前的“绶”字角度看,似优于其它说法。但“襘”字指上衣领结处,以此为释,比较纠结,愚以为不若将这个字读若“绘”,可能较好一些。《说文》:“绘,會五采绣也。”段玉裁说,绘、绣二事,“古者二事不分”⑩。绘,似指有彩绘和彩绣的官服。诸家的解释,虽然精见纷呈,但多不释“绶
(绘)”两字合在一起之意。裘锡圭先生持矜慎态度,说这两个字加上后面的两个字,这四个字“很不好懂”。绶
(绘)后面两个字诸家一致释为“刚鲧”,意为刚毅、梗直。甚确。因此,专家也多为“绶
(绘)”亦当指成王左右大臣的优秀品德,所以有将”绶
(绘)”解释为忠信、智慧、团结等说法。我们前面对于“绶
(绘)”两个字的讨论说明,它应当是对于“左右”大臣的进一步说明。徐中舒先生指出:“绶,组也。组是丝制的绳子,有各种不同的颜色,用以系佩玉,作为官史级别的标记。”⑪绶,即丝带,又称“组绶”。《礼记·玉藻》篇谓:“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⑫不同等级的贵族所佩的组绶(亦即丝带)的颜色有所区别。铭文“绶绘”连用是比较妥当的搭配,若连上其后的“刚鲧”两个字,则其意当指佩有组绶穿着彩绘彩绣官服的成王的左右大臣,他们刚毅正直,可谓文质彬彬。
以服饰代表人的身份之事,古代习见,如以“冕旒”指帝王;以“华衮”“衮章”指上公权贵;“衮衮诸公”固然指高官的相继不断,但也指高官穿着衮服的轩昂仪态;“冠冕”指仕宦贵族:“布衣”指庶人平民等等。《史墙盘》“绶绘”,喻指成王左右大臣,应当是以服饰称人物的较早的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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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文“徹”,原作“
”形,从鬲从火从又,写作“
”,甲骨文已见此字,作地名。在金文中亦见于《何尊》铭文。铭文“
”与《说文》“徹”字古文“
”⑬,一致。以此为据,唐兰、李学勤、徐中舒等先生皆释这个字为“徹”,意为治理。⑭按,将铭文“
”,释为徹,证据充分,为多数专家所首肯。释这个字为治理,有《诗经·大雅·公刘》“徹田为粮”⑮等文献为证,亦不误。然而核诸成王时代的史实,似乎还有其他较优的解释。
愚以为诸家释铭文“
”字为“徹”,是正确的。但是,“肇徹周疆”的“徹”不当释其意为“治”而应当把它读为“勶”。《说文》谓“勶,发也。”⑯古文献中“发”每训为“开”、“起”。《诗经·邶风·谷风》“毋发我笱”,马瑞辰说:“发,宜训开。”⑰《 国语·周语上》“土气震发”,韦注:“发,起也。”⑱《 孟子·梁惠王下》“于是始兴发,补不足”,焦循说:“开发仓廪而出其粟”⑲,是皆为例。要之,盘铭“肇徹周邦”,即始发周邦,意思是肇始开拓周王朝疆域。“周邦”的疆域在周武王灭商之后周王朝实际控制的区域就是关中及洛邑一带,成王时代才经周公东征和成王伐东夷而将周疆扩展到东海之滨,再经分封诸侯,周王子弟和王朝功臣普遍建立诸侯国,周王朝才实际上有了统治天下之态势。“肇徹周邦”是对于成王历史功绩的恰如其分的肯定和颂扬。春秋时期,王子朝言“成王靖四方”⑳,与此铭所言成王肇始开拓周王朝疆域,完全合拍。周成王努力平叛并实施分封,展现出发扬蹈厉、积极进取的风貌。总之,若读铭文“
”字为“勶”,当比读为“徹”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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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铭述康王只用八个字,前四个字“渊哲康王”㉑是说康王渊深明哲,铭文用“砺(励)尹亿疆”来总括康王业迹。铭文“万”字,原作“
”形,唐兰、容庚、于豪亮等先生释为“
“,通作“遂”,李学勤先生释读为“宾”,徐中舒先生释为“兮”读若曦,义谓明,裘锡圭先生释读为“分”,指分封诸侯。这些说法各有所据,并且也能以之释读铭文之意,然而亦有再探讨的余地。如,释此字为“
”,其字形与金文这个字不类,金文“
”字作“
”“
”“
”“
”㉒等形,与《史墙盘》“
”字差异甚大,难以牵合。㉓再如,甲骨文宾字习见,作“
”“
”㉔,其上部从“宀”,而“
”字上部从“八”,难言相同。下部所从亦不类似,将其释读为宾,比较勉强。另外,“
”字下部所从,不类古文字“刀”“丂”,难以把它释为“分”若“兮”。
愚以为这个字的下部“
”与古玺文及战国兵器铭文“万”字相同:
、
、
、
、
㉕
屈万里考释甲骨文“万”字时指出“古鈢‘万千’之万作‘
’”㉖,甚是。可以推测铭文“
”字的下部所从之“
”即“万”字初文。现在需要讨论的是铭文“
”字上部所从的“
”。甲骨文字里常有点状的饰笔,这些点,有时表示某物,如“
”的点表示雨滴、“
”的点表示女性的乳房、“
”表示橐中有物。这类点状饰笔,有可能线条化。㉗甲骨文有“
”的上部附加两点的字,见《怀特》1379片,㉘字作“
”形,其上部的两点,有可能表示石块。《说文》:“厉,旱石也。”段玉裁注:“旱石者,刚于柔石者也。《禹贡》‘厉砥砮丹’,《大雅》‘取厉取锻’。”㉙可见,厉,本指磨刀石,即砺的本字。甲骨文“
”,盖为作为磨刀石之意的“厉”字初文。后世的“厉”字,多从厂从萬,所从的“萬”作蝎形,㉚《说文》“厉”字篆文作“
、
”,皆从蝎形之“萬”。可以推测,“厉”字初文本有二字,一是作为砺石之“厉”;一是作从作蝎形的“萬”之“厉”。《说文》以“旱石”来训释从蝎形的篆文“厉”字,应当是“厉”字初文本有两个字形这一情况的反映。要之,《史墙盘》铭“
”,当即“砺”字初文。
关于“厉”字的训释和使用,清儒段玉裁所论甚精。他说“厉”字,
引伸之义为“作也”,见《释诂》。又,“危也“,见《大雅·民劳》传、虞注《周易》。又,“烈也”,见《招魂》王注。俗以义异,异其形:凡砥厉字作“砺”,凡劝勉字作“励”,惟严厉字作“厉”。……凡经传中有训为“恶”、训为“病”、训为“鬼”者,谓“厉”,即“疠”之假借也。㉛
诸家训释《史墙盘》铭的“尹”字,意指治理、“亿”,指数量之多、“亿疆”,犹言广大的疆域,皆正确可从。若我们以上的探讨无大误的话,那么,盘铭“砺”字就当读若励若劢,《说文》云:“劢,勉力也。从力万声。《周书》曰:‘用劢相我邦家’。读与‘厉’同。”㉜盘铭“厉(励)尹亿疆”,意即勉力治理广大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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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看《史墙盘》铭对于成王、康王的评价。其评价可谓用辞考究而准确。
关于成王的总体评价,《史墙盘》铭用了“宪圣”两个字。“宪”字之意当依于省吾先生说,将其通假而读为“忻”。“宪圣”意与《
钟》铭“宪宪圣爽”㉝相同,意谓“开朗圣智”㉞。成王时期忙于平叛、分封等事,以宗法为原则的法制的厘定尚未提到王朝议事日程,所以将“宪圣”与“法度”牵合,就略嫌龃龉。关于成王之性格,《尚书·金縢》篇载,他启金縢之书,感念周公“勤劳王家”㉟,并深责自己童蒙无知之过。足证其光明胸怀。《尚书·顾命》载他病笃时,尚不忘被冕服见重臣,为国事而遗训,不以将逝为悲。其所嘱者大凡三事,一是垂守祖业;二是安定庶邦;三是戒饬太子。皆治国之关键。成王从容镇定,撒手人寰,是他开朗圣智的一个体现。㊱
关于康王的总体评价,铭文用了“渊哲”两字,这和评价成王用“宪圣”一样,也是比较准确的。康王深谋远虑分封诸侯之事,对于诸侯的分布和疆域的划分进行了许多具体策划。康王时代多有将诸侯徙封之举,最著名者,是《宜侯夨簋》记载的将位于今山西平陆一带的“虞侯夨”,徒封到今江苏镇江一带,铭谓:
隹(唯)四月辰才(在)丁未,王眚(省)武王、成王伐商图,诞眚(省)东或(国)图,王立(莅)于宜。入土(社),南乡(向),王令(命)虞侯夨曰:“迁侯于宜。”易(赐)
鬯一卣,商瓒一囗,彤弓一,彤矢百,
弓十,
矢千,易(赐)土:厥川三百,厥囗百又二十,厥宅邑三十又五,厥囗百又四十。易(赐)才(在)宜王人十又七生(姓),易(赐)奠七白(伯),厥卢千又五十夫,易(赐)宜庶人六百又囗六夫。宜侯夨扬王休,乍(作)虞公父丁尊彝。㊲
周代诸侯“徙封”的过程,彝铭多不载,仅有的,也语焉不详,所以《宜侯夨簋》铭文也就更为珍贵。从铭文谓“武王、成王伐商图”和“东国图”㊳,表明周康王时肯定有较详细的王朝地域图。其二,铭文详细虞侯夨所受封者,除了鬯酒、弓矢之外,还详记土地、臣民数量,这表明,康王时期王朝对于各地情况有具体了解。对比《左传》所记周公分封齐国的情况,㊴可以看到康王时期的分封已经相当细化,不再笼而统之。
迄今所见成康时代的彝铭资料是比较丰富的,参考这些资料,我们可以对于成康时代可以有较为全面的认识。愚以为,最为重要者应当有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周公平定三监之乱,成王、康王讨伐东夷,真正开拓了周王朝的疆土。
在史墙的观念里,周公执政的时间是包括在成王时代之内的。㊵盘铭所述“成王”,包括了周公执政的时段。总之,在“成王”这个时段里,王朝所面临的并不是开拓完成了的“周疆”,而是必须平定反叛,亟待实行作为周王朝立国之制度之本的“封邦建国”,以实现在真正意义上的统治天下之大业。包括周公执政时期在内的成王时代主要致力于两件大事。
“三监之乱”时,周王朝面临着巨大危机,此时东方大部分地区都裏挟在反叛浪潮里,周公率大军以三年之久之时间东征平叛。成王时代,东部的叛乱依然时有发生,《尚书·费誓》篇说:周初鲁公伯禽到曲阜的时候,“徂兹淮夷、徐戎并兴”,以至于《书序》说曲阜“东郊不开”㊶。彝铭材料也证明成王多有平叛之举。如,成王时器《大保簋》铭载:“王伐录子圣。
,氒(厥)反。王降征令于太保。”㊷意谓成王讨伐录子名圣者。嗟!录子圣竟敢反叛。所以成王降下征伐的命令让太保参加征讨。唐兰先生说,“录”通鹿,录子之国“当在今河北平乡县一带,汉代为钜鹿县”㊸,当是。《保卣》铭载:“乙卯,王令保及殷东或(国)五侯”㊹,是可见原来的殷部地区的五侯曾经反叛,所以成王下令将他们逮捕。《禽簋》言成王“伐
(奄)侯”㊺。《沬辭徒侯
簋》载“王朿(刺)伐商邑”㊻。攻伐商邑之王即成王。陈梦家先生考证成王时器有关“伐东夷”者有《旅鼎》等四器,“伐东国”者有《明公簋》《班簋》二器,“伐商盖”者有《令簋》等三器㊼。近出《逨盘》铭文述名逨者的高祖称“公叔”者能够辅佐成王,“成(诚)受大命,方狄不享,用奠四国万邦”,意即辅佐成王诚然接受大命,遍击不朝享者,以安定四方各国。㊽康王时期继续成王平叛拓疆的事业,康王命将领军征伐东夷,不少彝铭有记载,如《小臣
簋》铭记载周康王命令伯懋父在“东夷大反”的时候,前往平叛,一直打到“海眉”㊾,即东海之滨。《鲁侯簋》记载康王命令周公次子称“明公”者率领“三族伐东国”㊿。记载康王讨伐东夷之彝铭,还有《旅鼎》《员卣》《
鼎》(51)等器。除了讨伐东夷之外,还有康王命伯懋父“北征”(52),《臣谏簋》铭记载“戎大出[于]
,井(邢)侯搏戎,诞命臣谏以师氏、亚旅处于
,同王[征戎]”(53),铭文意思说,戎族大军侵伐
,周的邢侯与其搏伐,周王命令臣谏率师氏、亚旅等到
增援邢侯,同王一起伐戎。康王命令“盂”率军两次“伐鬼方”,《小盂鼎》铭记载曾俘获鬼方3名酋长,俘虏13801,获馘4802,俘获牛355头,俘车三十国辆,俘马104匹等(54),足见战争规模较大。这些彝铭表明,康王时期对于东夷、北戎等的征讨多有行动。
文献陈述周王朝开拓疆士的功业,常将“成康”并提,如《诗经·周颂·执竞》篇说:“执竞武王,无竞维烈。不显成康,上帝是皇。自彼成康,奄有四方。”(55),诗意谓制服强敌的武王,有无比的功烈。伟大的成王康王,上帝赞美他们。因为成王康王才尽有天下四方。可见,在诗人的眼里,武王有开创王朝的大功,成王康王才真正有开拓疆土的勋业。
其二,封邦建国,通过分封制的实施和调整,开创国家政治制度的新局面。
周武王灭商之后,“褒封”黄帝、帝尧等先圣后裔,又封纣王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56)。这些做法,为稳定时局所必须,本质上是对于夏商时期方国联盟传统的承继,而非分封制的开创。(57)成王时代在平叛的基础上,大力行分封诸侯之事,春秋时期周卿士富辰还能细数当时情况:
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58)
这些主要诸侯国的封建,如鲁、晋等,都是成王时事。富辰虽然把账都算在周公头上,实际上在史墙看来亦当是成王之举。《诗经·周颂·烈文》篇载成王勉励助祭的诸侯之辞,其中说:“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59),意思是说,我会顾念你们所立的大大的军功,要继续发扬光大这些军功。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成王对于武力拓疆的重视。春秋后期卫国的祝佗说到成王的业迹,谓:“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60)他认为以“明德”为标准来分封诸侯,是成王之事。
康王时,虽然不像成王时期那样大规模地实施封邦建国,但在调整诸侯国的布局方面做了更多的努力。这就是康王时期甚为引人注目的诸侯“徙封”(61)。成王时已有徙封之事,如鲁国原在今河南鲁山县一带,成王时徙封于曲阜,《诗经》云“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62),是为其证。康王时期的徙封,前引《宜侯夨簋》就是最为典型的一个材料。此外,康王时期“徙封”的著名诸侯,还有邢侯。康王时器《邢侯簋》谓“王令荣暨内史曰:‘割(匄)井(邢)侯服,易(赐)臣三品”(63)。康王时器《麦尊》铭谓“王令辟侯邢侯出
,侯于邢”(64)。邢国原在王畿,康王将其“徙封”至今河北邢台一带,是抵御北戎势力的前沿地区。另外,在诸侯国内设“监”,对于诸侯进行监察亦当始于成康时期。周武王曾设三监,从外部监视殷纣子武庚,但效果不好,酿成三监之乱,周公以三年之久才将其平息。成康时期不再设以国监国的“监”,而是直接派员到诸侯国内任“监”之职,从内部进行监察,近年所发现的“应监”“句监”“鄂监”“管监”(65)等,有可能都是成康时期在各诸侯国设置的任“监”职之官。这对于巩固分封制和加强中央对于诸侯国的管理具有一定的作用。
其三,成康之治的特点非是不用刑罚。
古代史家常将历史上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时期称为某某之治,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时代最早者即“成康之治”(66)。《史记》谓“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67),这是历来艳称“成康之治”的最主要的依据。历代盛赞成康之治也多从不用刑罚出发,如西汉时期董仲舒向汉武帝献天人三策,即言:“殷人执五刑以督奸,伤肌肤以惩恶。成康不式,四十余年,天下不犯,囹圄空虚。”(68)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
周朝立国之初,为稳定大局而省减刑罚,这在成康时期自是情理中事。然而,这个时期的刑罚还是要用的,不仅要用,而且在有些情况下还要用重刑。《尚书·康诰》是周公对于卫康叔的诰诫。关于刑罚之事,《康诰》强调强调三点,其一,在周刑未备的情况下,可以“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以殷家常法为据,斟酌施行刑杀。殷法苛重,强调采用“殷彝”,显非轻刑之举。宋儒蔡沈认为这即《周礼》所云之“刑乱国,用重典”(69),甚是。其二,量刑无标准,只看能否改正既定刑杀。是篇谓:“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上,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意谓若有人犯了小罪,但不认罪,怙恶不悛,并且是故意犯罪,那么,其罪虽小,也不可以不杀。有人若犯大罪,但能认罪,只是偶犯,这就可以不杀。其三,引伦理入法。那些不孝不友之人,被称为“元恶大憝”,其罪绝不可赦。总之,《康诰》一篇即强调治国要施文王之德,也强调用刑杀保证社会稳定和伦理礼制的施行。从卫康叔任周王朝主管刑罚的“司冠”之职的情况看,《康诰》所载刑罚原则,应当是成康时期周王朝所实行的政策。《史记·周本纪》所言成康时期“刑错四十余年不用”,显然是对于那个时期省减刑罚的夸大之辞。
成康时代,(70)绵延半个多世纪,是周王朝蒸蒸日上的发展时期。被冠以“成康之治”的美名是完全可以的。在这个时段里,成王、康王的重要贡献集中在平叛和分封两个方面,《史墙盘》铭说成王“肇徹周邦”,说康王“厉(励)尹亿疆”,皆十分可靠而准确。史家的点睛之笔,美哉,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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