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革命和世界政治视野下的民主集中制

    作者简介:王鸿铭,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
    作者简介:马佳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特聘教授(北京 102249)

摘要: 政体是把一个国家组织起来的根本性制度或手段,在中国,民主集中制不仅是一种事实性政体,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关系原则,并贯穿在横向的“行政−立法”“政治−经济”和纵向的“中央−地方” “国家−社会”的四大结构性维度之中。民主集中制同时还是一个政策过程,作为连接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实现现代化的治理能力的中介机制,展现了中国国家治理的体制吸纳力、制度组织力和政策执行力。

English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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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时代对于自主性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要建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形成与西方既有理论的对话,就要从传统西式理论连接中国现实经验的矛盾点入手,重视中国革命的历史逻辑及中国改革的实践经验,从而全面客观地认识中国政治现实,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基于中国实践的社会科学理论。在代议制民主政体和威权主义民主都无法完全解释中国政治的具体逻辑和实际发展时,我们有必要重新“找回”作为政体的民主集中制。因此,重新认识民主集中制,并在历史深度和空间维度将其与近代以来不同组织的政治实践以及发达国家、后发国家发展道路的实践进行比较,发掘出比较成熟的增强国家治理能力和激发民众参与活力的“中国方案”,对于世界治理而言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   中国革命维度下近代不同组织的政治实践
    • 当一个社会中的信仰系统、政治制度、社会分层达到一个稳定的结构组合互相依存时,那么这一社会往往就能获得稳定。在传统中国社会,权力的制衡始终贯穿着皇权时代,科举制的存在则增强了社会的流动性,以相权为首的国家治权是对外开放的,通过科举考试,各个社会阶层都有可能进入中央机构,而没有进入中央机构的举人们则“官于朝、绅于乡”,在县级以下进行乡绅自治,维持“皇权不下县”之下的基层社会稳定,科举考试使得大一统思想、儒家纲常教义进入到每个宗法家庭,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各个家族家庭,中国实现了一个超级农业社会之整合,而这种农业社会整合是向治权开放的。金观涛和刘青峰就把这种两千多年一直存续的农业社会整合称为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结构”,并与王朝周期性改朝换代的震荡相结合,王朝的周期性更替完成了新政权的修复与重建,两者调节机制交替发挥作用,在两年余年中保持了巨大的稳定性,维持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基本形态稳定。

      清末新政是在甲午战败、庚子赔款后清朝政府为了挽救王朝危局而作出的最后一次探索,新政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都对近代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新政改革是在清末政府面临重重危机下急剧推行的,自“洪杨叛乱”之后中央政府权力对内难以渗入地方势力,对外则接连遭受丧权辱国的条约重创,其权威合法性和组织国家的实际能力早已急剧流失,稳定不了大幅度改革步伐下的社会秩序,更不用说实现改革制定的各项目标。清末新政的失败直接证明了传统帝制在面临现代化进程时组织能力的欠缺,中央政府在自身难以推动全方位改革进程下不得不寻求向地方分权,迎合地方势力的诉求,由此也引发了中央和地方在地方势力不断坐大下的恶性博弈,清朝政府无法实现对社会领域的组织整合,低组织化的政治社会对外难以抵挡西方列强的侵略,对内难以控制不同利益集团的参与热情,无法起到动员整合的作用,只能迎来帝国制度的覆灭,最后改革以辛亥革命的爆发而告终。

      民国初年则是所谓政党迭出、多党政治的“黄金”年代,辛亥革命之后仿效西方政体而实行的多党议会制民主模式使得几乎所有西方的政党类型都可以在中国找到,政党的数量高达300多个,它们在代议制的政治形式下,为取得政权进行激烈的竞争。从1912年12月持续到1913年4月,唯一一次全国范围内的国会选举在中国展开,国民党凭借着有效的宣传活动,革命的威信与组织效率,具有吸引力的政治纲领与政治战略在参议院的210个席位中占到了123席,在众议院占到了169席,甚至超过了其他三个主要党加在一起的总数154席。但国民党的胜利伴随着宋教仁被暗杀而付诸东流,宋教仁政治纲领中所设计的政党与国会的关系、政党与选举的关系、国会与行政的关系都没有得到具体的实现,多党议会选举的模式被掌握着军权的军人领导集团们所控制,选举民主被枪杆子的“丛林规则”所代替。民国初年政党的引入本来是为了组织社会进而组织国家,但在一个专制势力强大、缺乏政治参与和协商传统、并陷入国内外总体性危机的国家,党员跨党、党义不实、没有民众作为基础又是民国初年政党的主要特点,这样实行多党议会政治的结果却是加剧了国家和社会的非组织化。因此,要组织动员广大社会、解决社会总体性危机和完成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使命,建构真正适合完成社会革命的政治体制,必须依靠组织动员能力更强更为有效的政党体制。

      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军事强人们攫取了辛亥革命胜利的果实,由此开始长达十余年的北洋军阀政府统治时期。军阀的长期混战一方面使得位于北京的中央政府始终动荡不安,变幻无常,另一方面则带来了中国社会更为严重的割裂,陷入了更为严峻的整合危机。“丛林规则”下为了维持战争的需要,各地军阀不得不大肆征税,通过提前征收田赋压榨农民,新增税收款项横征暴敛商人,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发展,造成了基层组织的混乱。军阀统治年代个人与地方的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各地区对本省的忠诚感反而高过于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统一国家实现政治发展的共同信念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军阀势力相互征战下的利益平衡。军阀政治的实践证明传统帝制国家崩溃后的再组织化过程是无法光靠军事实力单独完成的,基层组织能力的丧失和道德体系的瓦解使得军阀统治时期的国家越发处于四分五裂的边缘,中国社会在“总体性危机”面前越陷越深。

      孙中山的成功表明了通过列宁主义模式建党而非西方式政党组织结构,以一个强有力组织化的政党组织国家是解决社会总体性危机,挽救中国近代以来全面危局和完成社会革命的必然产物。孙中山在1914年即提出了党治理论,即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直到苏俄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传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孙中山的党治理论才在1924年中国国民党改组,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后得到实践。孙中山通过强化个人的绝对领袖权威,改变了国民党早期松散无序的状态,以其绝对号召力凌驾于党内不同派系利益纷争之上,凝聚了党员的认同意识,并按照列宁主义建党模式对国民党进行了改组,采取民主集权制的办法形成了一个组织严密、遍及全国、深入基层的组织网络体系,在苏俄的帮助下建立黄埔军校,实行政治委员制度,将党义培训作为军事训练中的重要部分,以培养自身的党军,实施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借助列宁主义模式,孙中山成功地把国民党从一个早已被边缘化组织纪律松散的议会竞争型政党,塑造成为具有严密组织在统一意识形态号召下并拥有自身军队的革命型政党,组成了一个拥有强大组织化暴力的政治集团,并通过政治动员的方式,使广大民众在革命运动中服从于新意识形态权威,解决了社会整体的政治参与问题,让自身的意识形态自上而下顺利贯彻到底层人民心中,成功动员起了广大人民开展中国的革命斗争,取得了北伐战争的成功。

      不同于最后走向军权高于党权、军务高于党务而革命失败的国民党,中国共产党自身无论是在中央还是在基层组织体系中,都形成了党权一元化的领导机制,中央书记处、党委制、党组制的设置加强了中央的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和建立报告制度则加强了中央对于政权不同领域的工作指导,形成了“党委决定,各方去办”的组织原则,党管干部制度体现了党组织体系强大的控制力,党自身的组织建设与党对政权的绝对领导奠定了政党−国家政治形态的雏形。在革命历程中,中国共产党还成功地以政治组织的形式驾驭和控制了武装力量,通过政治建军和思想建军,实现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解决了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存在的军队私人化困境。同时,“三三制”的组织原则实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组织,集中统一性的政党在进行革命斗争的同时又没有忘记建立数量众多而且组织严密的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在乡村通过广泛的组织动员,打破了传统的乡村宗族社会权力格局,加强了对基层农民的组织水平和控制能力,并用高度统一的意识形态进行强化,形成强有力的社会动员和政治组织,国家的组织边界得以迅速扩张。“党−政−军”的建党模式使得党权一直凌驾于政权和军权之上,通过组织化的过程,中国共产党成为了重建面临总体性危机的中国和完成社会革命的主导力量,从根本上扭转了清末以来政局动荡、权威涣散的局面,克服了阻止国家中央集权的结构性障碍,把中央政权的影响扩展到史无前例的范围。因此,杨光斌一针见血地总结道,以中俄为代表的政党就是这样国家危机的产物,在俄国和中国以及很多后发国家,是政党建构了国家秩序,完成了国家重建,而不是国家秩序产生了政党,它们走的是政党中心主义下的政党组织主导的现代化模式。

    二.   民主集中制:中国政治组织的模式选择
    • 面临社会总体性危机下的中国革命只能依靠革命型政党这一强有力的组织团体,通过打破专制势力的控制,将一盘散沙的社会阶层重新组织在一起,达到重建国家的目的,而新生政权重建社会秩序的努力自然也落在了取得革命胜利的中国共产党人肩上。因此,中国革命的逻辑使然,要求必须形成以政党为中心构建党治国家体系,将中国共产党的政党组织原则适时地转化为国家政权组织原则,推动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变。

      民主集中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进程中,政治组织原则所起最决定性作用的就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作为指导原则写入党章则是在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中,与此同时,毛泽东开始结合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对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内涵进行初步的思考。他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提出要建立民主集中主义的制度,让这样的制度广泛地应用在群众组织之中,在革命斗争中显出它的效力,“没有民主不能激起强大的群众力量,没有集中亦不能建立起党和政府强大的威权,只有两者结合了才能真正地将各级政权组织起来”。特别是在《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中毛泽东指出了在组织路线上,要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强调要塑造党的核心权威,确立在民主条件下集中的主要原则,从而划清了党内民主与极端民主化之间的界限,有力地保障了党内团结统一。到了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考又有了新的认识发展,在与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毛泽东第一次全面地阐述了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含义,他指出:“民主和集中之间,一方面,我们所要求的政府,必须是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这个政府一定要有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这就是民主制的意义。另一方面,行政权力的集中化是必要的,只要政府执行时不违背曾经民意通过的方针,其执行必能顺利无阻,这就是集中制的意义。只有采取民主集中制,政府的力量才特别强大。”作为一种独特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从萌芽阶段到成熟时期,根据不同的革命形势,毛泽东逐步形成了自身关于民主集中制的一套理论,丰富了列宁主义建党学说,有力地指导了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

      作为革命胜利后国家政权重建组织者的中国共产党,在政党中心主义的革命逻辑下走出的是“建党−建军−革命−国家制度”的国家建设路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组织形态决定这样的制度组织原则必须既能解释党内部的政治组织,又要能解释政权内部的政治组织。如果没有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连接机制,“党治国家”体系就很难建立起来,因此,民主集中制作为革命年代党内部的组织原则,在革命成功之后又构成了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基础,形成了以执政党为核心,将党和国家有效组织起来基础性制度原则。

      毛泽东心目中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要达到人民当家作主,强调一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均由选举产生,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在毛泽东看来,“‘政体’问题,指的是政权构成形式的问题,也就是统治阶级用何种权力组织形式来运行权力,实现统治,而政体的构成方式即采取民主集中制”。“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革命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阶级基础,表明了政权的民主性质,其目标就是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各个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而实践结晶就是新中国所确立的人民民主的国体。作为从属于国体的政体,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发轫于革命年代的中国共产党政治组织原则,又构成了政权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体现了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有机统一,将权力行使的集中性、权力分享的民主性和权力来源的人民性有机结合在一起,是把人民主权的理想价值落实为具体制度设计的实践安排,从而奠定了中国现代国家构建中最根本的制度规范,形成了以执政党为核心,将党和国家有效连接起来的基础性组织原则,取得了其他现代国家政体并不具备的制度优势。

      民主集中制作为政权的组织形式还奠定了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构,在解放战争后期,面对即将到来的革命胜利,毛泽东直接指出,“革命在全国胜利之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应当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建国后,1954年的宪法便明确了“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上建立,突出地反映了党的领导和议行合一原则,实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显然,“五四宪法”所要体现的不仅要在“国体”层面上确认国家的权力归属,实现各阶级联合成为“人民”这个集合体,从而实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意志成为国家统治的基础,还要在“政体”上规定国家权力的组成形式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从而在宪法层面保障了人民民主原则的有效性,而民主作为推动社会主义价值的一种重要工具,在本质上本身就具有社会主义属性。

      作为革命胜利后国家政权重建组织者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逻辑下走出的是“建党−建军−革命−建国−建政”的国家建设路径,因此党本身就是政治秩序和政治制度的缔造者和权威性来源。中国共产党作为人民的代表也作为人民的先锋队,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他们可以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权力的正式让渡来行使自己的意志,并把党的决议上升为国家法律乃至宪法,转变成为人民的共同决断,体现了高度的“人民民主和集中”,党性和人民性在国家制度设计上得到了统一。这种统一又由“五四宪法”序言中表述的“党的领导”这一革命历史经验和“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人民主权原则的中国式表达所确认,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权关系上宣告了党领导人民的宪制模式−党的组织纪律原则转化为国家制度的组成形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

    三.   作为民主集中制中介机制的群众路线
    •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不同于传统的政治发展理论中急剧扩大的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会削弱政治组织的制度化水平,中国共产党将自己的利益与中国绝大部分阶级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获得了群众广泛的拥护,反而增强了党的整合社会和组织能力。坚实的群众基础满足了中国共产党对于革命斗争与建设的需要,使得中国共产党能赢得与国民党之间的革命战争,把一盘散沙的社会重新凝聚在一起,完成政权的初步重建,建立起大众型动员的政党国家,形成属于自己的政治动员模式,这样的模式就是群众路线。

      民主集中制也是群众路线这一中国共产党政治动员模式的组织原则,也可以说群众路线是民主集中制得以贯彻落实的中介机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对应着“从群众中来”,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对应着“到群众中去”。作为民主集中制中介机制的群众路线,将人民中心思想认识论、政治过程中的决策方式和中国现代国家构建模式结合起来,一方面提升了党和国家的政治权力,另一方面赋予了人民群众社会经济权利,在原则上彻底解决了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资源分配问题,政党能够“领导”国家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构形成了良好的政治秩序,从而实现中国的政治发展。

      (一)作为人民中心思想认识论的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首先基于群众的观点,强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人民群众是各项工作的重点。金耀基认为,像20世纪其他的新国家一样,中国的共产党组织重建之下的国家必须“在一种新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政府,并把“人民”作为权威的终极源泉,中国共产党要在人民的心目中建立自己的“天命”,那就必须真正奉行“人民”的名义。人民中心思想认识论下制度的合法性和政策的有效性是以民心为依归的,民心的获得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民享”和“民有”得到,帝制时代所谓“得天下”“继正统”就是为了能够顺天命得民心从而使得自己的天下具有合法性和正统性,所以一个制度可能不会采取“民治”,但一定会顺应民心所向。在毛泽东看来,“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为此要放下官僚的架子,眼睛要向“下”看,多倾听群众的意见,顺应民心之所向,要求决策者主动地、持续地深入群众。王绍光把群众路线的这种决策模式称为毛泽东的“逆向参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体现着鲜明的人民中心思想色彩。

      毛泽东在与黄炎培关于“历史周期律”的著名的对谈中也体现了鲜明的人民中心思想,毛泽东认为“我们共产党人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可以说在人民群众和干部之间,毛泽东毫不犹豫地把人民群众放在了首位,尽管革命年代的阶级分析与斗争对象根据革命形势的不同始终在发生不断地变化,但一直不变的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权力来自人民赋予的合法性观念,这也贯穿在共产党领导革命胜利、推进改革开放、创新执政方式的进程中。

      (二)作为决策方式的群众路线

      在中观层面,群众路线是一种科学而又负责任的决策方式,它让群众在向党反映自己的意见和贯彻上面的决定时发挥持续的作用,群众既是政策制定的主体,同时也是执行政策主体,这样也就充分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

      毛泽东认为群众路线是一种回应性决策模式,要善于向人民吸取民智,倾听人民的呼声,并勇于向人民负责,“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成为更好的有条理的道理和办法”。这种群众路线的决策方式构成了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基础,把党的先锋作用和群众的积极参与结合在一起,党员干部必须与群众有着直接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诉求,而且党员干部们定期向上级报告群众们的基本情况,以使得中央及时掌握民众们的真心期盼,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作为决策方式的群众路线要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力,当新的政策命令一旦下达,各级官员必须动员广大群众一起来贯彻执行,以达到群策群力的效果,并将执行的结果再反馈给上级直至中央,这样类似于一种反馈环模式的过程原则,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三)作为现代国家构建模式的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作为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所积累下来的宝贵革命财富,解决了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从群众构建现代国家,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探索出了不同于西方从公民权利进行国家建构、追求国家权力的一条新的现代国家建设模式。

      中国的现代化道路走的是政党中心主义模式,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建立必然要求通过政党建立国家,党建立国家建构国家权力的同时也需要国家权力通过制度性的手段建立与人民的关系,所以在中国现代国家建构之中,一直存在政党与人民、国家与社会两层关系,而且作为国家建设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及基层社会的中心人民群众,他们之间如何建立联系比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更为重要。不同于西方国家只需要处理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就可以完成现代国家的建构,中国现代国家与社会两者的形成史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同时激发社会活力和进行国家政权建设。正是中国共产党把民主集中制及其中介机制的群众路线与国家建构相结合,建立了党与人民之间的有机联系,才真正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激发民众活力和增强国家的方案。一方面提升了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意识形态权力,另一方面赋予了人民群众社会经济权利,彻底解决了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资源分配问题,树立起了中国共产党的权威,政党能够“领导”国家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构形成了良好的政治秩序,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体系能力得到了体现,从而得以实现中国的政治发展。

      图  1  中国现代国家构建模式图

      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原则产生于领导和群众、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相互作用的现实之中,民主集中制决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本质上都是实行群众路线的结果。可以说,群众路线作为中国共产党把自身政治权力延伸到普通百姓身上有效的媒介,不仅调动了百姓积极投身国家构建的任务,而且完成了最有效的政治吸纳,增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党和国家的整合能力和组织能力,作为民主集中制的中介机制,群众路线也是构成中国发展经验不同西方政治模式的基础。

    四.   世界政治视野下不同国家的政治发展道路
    • 在近代中国革命的历史维度下,中国共产党人走出了不同于清末君主立宪、民国初年大兴国会、袁世凯专制独裁、北洋军阀混战割据、国民党弱势党治国家体制的道路,完成了这些组织未完成的解决中国总体性危机的历史使命,形成了“党和国家领导体制”这一强有力的制度基础,并紧紧以党为核心开展对军、政、民的全面领导,组织起来了最广泛的革命阶级,实现了帝制时代前所未有的对农村基层组织的权力渗透,完成了现代国家的初步重建,而“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制度核心就是既作为党内部组织原则又作为政权组织形式的民主集中制。

      如果将视野扩展到世界政治的宽度,和中国一样,几乎所有二战之后建立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同样面临一个再组织化问题。二战之后的新兴世界进入民族民主运动与社会主义运动的交织时期,同样作为人口过亿体量相似的后发大国,面临着相同的革命环境,中国与印度、巴基斯坦等八个国家走出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似乎这八个国家在后殖民时期曾走出了有着民主前景的道路,但最后不是分崩离析陷入内战,就是成为军方夺权的牺牲品,究其原因,就在于革命过程中政治组织在方式与能力上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有着较大的差距,中央政府无法冲破地方力量控制的藩篱,导致国家权力无法真正渗透到基层社会之中。

      在西方列强殖民年代,殖民主义的侵袭与分层的社会结构历史传统相结合,使得这些国家地方社会出现碎片化,在结束殖民统治之后,与中国不同,后发国家大多数不顾自身的政治文化环境盲目引入西方代议制民主模式,政党之间为了获得选举的胜利更加撕裂了本已十分割裂的社会结构,社会不同阶层在各个利益集团的控制下以选举为目的开展政治活动,腐败与暴力削弱着早已非常虚弱的政权合法性,中央政府控制能力和法治保障的缺失使得整个国家与社会在选举民主中陷入分裂的边缘,国家往往无法按照自己的意志从社会中汲取资源,对社会进行改造。为了避免国家的分裂,选举民主不得不让位于军人政权进行强有力的控制,用武力解决国家的整合危机,因此就有了长达数十年的军人统治政权。军人独裁更加强化了社会总体性危机,利益集团攫取了大量政治上的利益,并极大地限制了独立后国家能力的增长,军阀割据使得地方上产生多个权力中心,不同的权力中心拥有自己独立的动员能力和自身对于社会规则制定的诉求,这种军人独裁无异于一种脆弱的强权,使得这些后发国家再组织社会的尝试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毫无疑问,这八个国家并没有建立起强大的国家能力,面临弱社会的碎片化结构,却没有建立起强国家体制,在弱国家与弱社会的恶性循环下,丧失了制度组织体系迅速重塑的时机,在二战后以治理能力为主的新一波世界政治锦标赛中与先发国家相比差距越拉越大。如果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代国家构建道路与早发达国家不同发展道路相比较,会发现中国与早发国家由于面临不同的革命环境,进行了不同的道路选择,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制度安排,但殊途同归的是,不同的制度结构和制度安排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却产生了相同的治理绩效。

      英国革命和美国国家建设明显具有自发性和自治性的特征,社会的整合和组织动员大多数都是由社会商业集团自身加以进行,无论是英国《大宪章》的颁布实施还是美国《独立宣言》的正式签署,都是通过社会力量自下而上地推动起来,地方事务更多地靠地方自治加以解决。社会自发秩序的形成推动了国家能力的加强,重商主义下个人利益结合成不同的商业团体,商业阶层的利益逐渐上升为国家政策,资本的力量协调着国家能力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霍布斯鲍姆把这个年代生动地称为“资本的年代”,重商主义、自治传统与个人权利契约相结合,就形成了英美国家政治组织过程中的“社会中心论”。显然,英美制度组织发展的主导是以商业阶级为代表的社会力量,以社会组织团体自身通过自由竞争形成社会的“自由的自发秩序”,从而实现了社会结构的整合和国家能力的塑造,进行现代国家的组织构建。

      从“资本的年代”发展到“帝国的年代”,德国和日本的国家建设则更具有国家中心主义的色彩。德国和日本面临着相似的发展环境,日本的封建幕府制度和德国的城邦庄园使得中央政府整合地方结构十分困难,封建幕府和容克庄园不仅是一个个经济实体,还是政治上的独立实体,为了解决这种四分五裂的社会结构,恢复中央集权,强化国家的权力,进行权威性的政治整合是日本和德国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德国和日本在短短的三十年里完成了民族国家的建构,政治体制、法律安排和军队建设无一不是以国家为中心而渐次改革实施的。显然,德日的政治发展道路是以塑造强有力的国家权力为目的,以国家为中心组织社会、动员社会,从而快速完成现代化政治发展。

      通过对世界政治视野下不同国家政治发展道路的考察可以发现,在将多元复杂的国家权力转化为强大的国家能力方面,民主集中制既符合历史逻辑的革命组织原则又展现了国家制度建设的强大治理能力,最大程度地展现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保证了国家机关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能协调高效运转,使得社会在增强活力与保证秩序之间保持高度的平衡,毫无疑问这是中国政治模式的最大优势。因此,重新发掘民主集中制的价值在指导当代中国政治的实践中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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