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术月刊,今天是

内部行政行为不应长期排斥在法治之外

蒋德海

引用本文: 蒋德海. 内部行政行为不应长期排斥在法治之外[J]. 学术月刊, 2016, 48(12): 86-94. shu
Citation:  . [J]. Academic Monthly, 2016, 48(12): 86-94. shu

内部行政行为不应长期排斥在法治之外

  • 摘要: 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是中国行政诉讼建立初期确立的原则,虽然这一原则的合法性、合理性都存在问题,但直到最近的修改仍然没有改变。行政法治的核心是行政权受到司法的约束。内部行政行为的主体也是行政权。尊重司法机关适用法律的这种专门性和唯一性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诚信,也是人民信仰法律的社会基础。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意味着中国行政行为只有一半纳入了法治轨道,另一半只能用非法治的方式解决,不符合行政法治的理念。
    1. [1]

      陈越峰 . 风险行政的行为法构造. 学术月刊, 2020, 52(6): 98-110, 97.

    2. [2]

      孙丽岩 . 行政执法中的非强制行为分析. 学术月刊, 2017, 49(04): 73-82.

    3. [3]

      吴欢 . 从为民治吏到行政为民:在中国发现行政法理. 学术月刊, 2022, 54(12): 106-116.

    4. [4]

      黄少卿王漪赵锂 . 行政审批改革、法治和企业创新绩效. 学术月刊, 2020, 52(6): 57-70.

    5. [5]

      瞿骏 . 释读吴宓的“学衡”之外. 学术月刊, 2022, 54(3): 211-224.

    6. [6]

      张淑芳 . 论行政规避法律. 学术月刊, 2018, 50(5): 88-100.

    7. [7]

      王启梁 . 法治的社会基础. 学术月刊, 2019, 51(10): 110-120.

    8. [8]

      郭亮 . 法律之外的秩序:土地的“习惯性利益”及其治理. 学术月刊, 2022, 54(7): 107-116.

    9. [9]

      董磊明邹松 . 中国村社自主性与外部资源的内部化. 学术月刊, 2020, 52(6): 71-83.

    10. [10]

      陆铭 . 面向长期、全局、多维的发展:中国道路的政治经济学. 学术月刊, 2022, 54(3): 58-71, 109.

    11. [11]

      李天健 . 历史的印记:从重大工程的长期影响看区域发展. 学术月刊, 2023, 55(4): 100-113.

    12. [12]

      贺雪峰桂华 . 行政激励与乡村治理的逻辑. 学术月刊, 2022, 54(7): 126-137.

    13. [13]

      刘道胜 . 清初徽州基层行政与官绅关系. 学术月刊, 2023, 55(7): 190-203.

    14. [14]

      ● 孙周兴○ 盛丹艳 . 在创造中完成抵抗. 学术月刊, 2019, 51(6): 179-184.

    15. [15]

      陈昆亭,吉磊,侯博文 . 资本结构对长期经济增长有何影响——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门槛回归分析. 学术月刊, 2023, 55(11): 52-62.

    16. [16]

      杜宁华 . 经济学实验的内部有效性和外部有效性—— 与朱富强先生商榷. 学术月刊, 2017, 49(08): 80-87.

    17. [17]

      李怡 . 在历史中发现“文学性”. 学术月刊, 2023, 55(5): 157-161.

    18. [18]

      陈金钊 . “法治中国”所能解决的基本矛盾分析. 学术月刊, 2016, 48(04): 71-83.

    19. [19]

      李正图马立政 . 依法治国:基础、功能和途径. 学术月刊, 2016, 48(08): 81-91.

    20. [20]

      练育强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困境之原因. 学术月刊, 2016, 48(12): 102-110.

  • 加载中
计量
  • PDF下载量:  13
  • 文章访问数:  2629
  • HTML全文浏览量:  96
文章相关
通讯作者: 陈斌, bchen63@163.com
  • 1. 

    沈阳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沈阳 110142

  1. 本站搜索
  2. 百度学术搜索
  3. 万方数据库搜索
  4. CNKI搜索

内部行政行为不应长期排斥在法治之外

摘要: 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是中国行政诉讼建立初期确立的原则,虽然这一原则的合法性、合理性都存在问题,但直到最近的修改仍然没有改变。行政法治的核心是行政权受到司法的约束。内部行政行为的主体也是行政权。尊重司法机关适用法律的这种专门性和唯一性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诚信,也是人民信仰法律的社会基础。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意味着中国行政行为只有一半纳入了法治轨道,另一半只能用非法治的方式解决,不符合行政法治的理念。

English Abstract

    全文HTML

相关文章 (20)

目录

/

返回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