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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萌芽”论范式问题再反思
张佩国
在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的社会史论战中,“新生命”派、“新思潮”派和“新动力”派大都承认中国封建社会各种社会经济层次驳杂混合的格局,商业资本与封建势力之间的对立统一,也是各派的共识。论战诸派均试图以“社会形态说”诠释中国历史,以求达成对“历史整体”的把握,唯物史观从此具有了历史学的“范式”意义。在围绕《红楼梦》时代背景所展开的讨论中,学者们大致有一个基本的共识,那就是封建制度对资本主义萌芽的阻滞作用与一定程度上的让步同时并存,代表资本主义萌芽的新兴市民群体虽有一定的反抗性和独立性,但更多是一种脆弱性和依附性。后来走出“资本主义萌芽”论的吴承明和傅衣凌,在与时俱进地运用现代化理论、结构主义理论解释明清社会时,仍然将生产方式理论融入新的解释;并在传统与现代的多元互动、传统社会的多元结构等理论框架中,重新解释了“资本主义萌芽”论所面对的那些历史事实。“从社会性质出发”的唯物史观,完全可以由此走出“西方中心论”的藩篱,立足于中国历史,做出具有文明互鉴意义的历史动力学解释,形成典范性研究成果,从而彰显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范式意义。
关键词: “资本主义萌芽”, 范式, 生产方式, 历史本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