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依规治党的根本大法和依法治国的价值担纲,党章构成了“中国之治”的基础规范。党章内含的“社会主义”“民族主义”“发展主义”三项根本法,是理解党章百年变迁的内在线索。党章中的“社会主义”,经历了从“社会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再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转换,克服了时序上的盲动主义和内涵上的教条主义,进入了用“中国特色”探索和定义社会主义的新阶段;党章中的“民族主义”有着民族先锋队和民族共同体的双重内涵,并呈现出构成性民族主义和超越性民族主义的双重面向;党章中的“发展主义”在阶段上经历了从救亡图存到伟大复兴的重大转换,在理念上正在实现从传统发展主义到新发展主义的历史跨越。党创制了党章,党章也在塑造着党。正确处理党章三项根本性议程及其内在张力,是“通过党章的治理”之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