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术月刊,今天是

寻找失落的“精神”
汪雄
对于严重侵犯公民精神性人身权利的非法拘禁、强制侮辱等犯罪行为,能否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实施特殊防卫?刑法教义学持否定回答。但学术界和实务界却都有分歧,既然教义学已有明确的答案,那么,产生分歧的原因就不在第3款之内,而是因为刑法整体上把侵犯精神性人身权利的诸罪都定为轻罪。这凸显了刑法在立法价值上,不自觉地受到了近代西方重财产轻人格之价值观的影响,不重视对名誉、自由等精神性人身权利的保护。我国刑法在立法价值上需要积极响应社会价值的变迁,强化对精神性人身权利的保护,实现立法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 特殊防卫, 立法价值, 精神性人身权利, 物质性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