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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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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月刊》创刊于19571月。19583月,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以推动、协调全市社会科学研究和普及为主要任务的学术性群众团体,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成立,简称上海市社联,《学术月刊》成为上海市社联的机关刊物。上海市社联历任主席为陈望道、夏征农、罗竹风、李储文、秦绍德,现任主席为王战,党组书记为王为松,专职副主席为王为松、任小文,党组成员包括王为松、任小文。“文革”期间,上海市社联停止活动,《学术月刊》停刊。1978年上海市社联重新恢复职能,《学术月刊》也随即于19791月复刊。

《学术月刊》的创办,得到了我国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支持。著名学者郭沫若题写了刊名。在创刊和复刊的过程中,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近百位前辈、专家和学者,如沈志远、王亚夫、石啸冲、许杰、刘佛年、吴承禧、吴文祺、尚丁、周谷城、周原冰、曹未风、曹漫之、冯契、刘大杰、沈尹默、束世澂、宋原放、李平心、李亚农、罗竹风、周予同、周抗、金仲华、陈文彬、陈守实、陈虞荪、孟宪承、胡曲园、唐弢、黄逸峰、舒新城、杨宽、漆琪生、蔡北华、王眉征、乔彬、吴泽、汪旭庄、张薰华、徐中玉、章恒忠、傅季重、丁祯彦、马达、王维、方重、马飞海、江岚、朱东润、孙怀仁、沈以行、陈京璇、李佐长、李培南、李俊民、李储文、陆志仁、杭苇、金顺尧、郑心永、胡少鸣、钟望阳、施平、夏禹龙、姚耐、徐仑、徐盼秋、舒文、蒋学模、曾乐山、蓝瑛、蔡尚思等担任过常务编委、编委。历任总编辑为:周原冰、王亚夫、章恒忠、黄迎暑、王邦佐、田卫平、金福林、姜佑福;现任总编辑为钱运春。其中,王亚夫任总编辑达三十年之久,为《学术月刊》的创建、成长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自创刊以来,《学术月刊》始终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以繁荣发展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为己任,积极贯彻双百方针,“敢为学术先,宽容百家言”的学术之气、敦厚之风、超拔之度自期自励,“扎根学术、守护思想、深入时代”为办刊方向,注重学术积淀、传承与创新,注重反映国家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学科前沿问题与重大研究成果发稿兼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人文社科主干学科。  2003年和2005年,《学术月刊》荣获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第二、第三届“国家优秀期刊奖提名奖”。2009年,《学术月刊》被中国期刊协会评为“新中国60年有影响力的期刊”。2012年,《学术月刊》被列为国家社科规划办社科基金首批资助期刊。201320152017年,荣获全国“百强报刊”称号;2016年荣获中国期刊海外发行百强称号。2018年荣获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提名奖”2021年荣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连续多届被评为“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学术月刊》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稳定的来源期刊,并入选“C100期刊目录(2018版)”。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年版)中,列“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第3位(含高校学报)。在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18年版)》中,《学术月刊》被评为“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权威期刊。2020年,《学术月刊》被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评为“RCCSE中国权威学术期刊(A+)”,列“人文学科综合刊”第1

2006-2020年,《学术月刊》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重要二次文献传播平台上转载、转摘的文章总量,连续15年居全国同类期刊前列。此外,《学术月刊》杂志社于2003年率先发起“中国十大学术热点”评选活动,最初与《文汇读书周报》合办,2006年和2011年先后联合《光明日报》理论部和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共同举办,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十八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学术出版界享有良好声誉与较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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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讯 |《学术月刊》召开“数字时代的法律方法:冲击与回应”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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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日,“数字时代的法律方法:冲击与回应”专题研讨会在上海社会科学会堂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学术月刊》编辑部主办,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深圳大学、苏州大学的多位学者共同参与。


中国政法大学雷磊教授聚焦数字司法的方法论立场,系统阐述了功能主义与规范主义的内涵及其在司法领域的体现,揭示了二者在法认识论、法价值论及法政治学层面的张力,提出应以“负责任的创新范式”超越二元对立。华东政法大学杨知文教授从法律推理结构切入,指出数字司法面临四大方法论困境,并提出应通过坚守司法决策机制、保留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建立类案判定异议程序、增强裁判确定性导向及强化司法伦理约束等路径,使数字司法回归法官裁判职责,践行数字正义。深圳大学宋旭光副教授通过梳理人工智能与司法裁判的理论暗合,揭示了符号主义与连接主义两种技术路径各自对应的法律方法基础的联系。他认为未来应着力发展具备推理能力的人工智能模型,同时防止法律人陷入“机器化思考”,在技术应用中始终保持法官的独立判断与批判审查能力。苏州大学吕思远讲师另辟蹊径,从“媒介”视角审视法律方法的变迁。他提出,法律形态历经口头、书写、印刷至数字时代的演变,媒介技术深刻影响了法律的形态、适用与方法体系。

与谈环节,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从论文的标题、结构、论证和具体观点等方面展开与谈。浙江大学魏斌教授结合自身在“法律+技术”交叉领域的实践,对论文的核心立场与论证方式进行了兼具理论深度与技术洞察的评议。上海交通大学李学尧教授则是通过“机器推论的正当性究竟源于何处”“数字司法可计算性与可说理性的认知断裂”两个问题对四篇文章进行了追问与评议。山东大学宋保振副教授则是以方法论研究者的角度,对论文的深化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在研讨会总结环节,金福林编审系统阐释了此次研讨会的议程设计理念,再次强调了聚焦真问题、推动深度交流的核心宗旨,并对未来系列活动的持续深化寄予深厚期待。本次会议为理论与经验的对话搭建了高水平平台,对促进学术反思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