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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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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月刊》创刊于19571月,由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19583月,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以推动、协调全市社会科学研究和普及为主要任务的学术性群众团体——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成立(简称上海社联),《学术月刊》遂成为上海市社联的机关刊物。上海社联历任主席为陈望道、夏征农、罗竹风、李储文、秦绍德和王战,现任主席为徐炯。现任党组书记为王为松,专职副主席为王为松和任小文,党组成员包括王为松、任小文和马英娟

《学术月刊》的创办,得到了我国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支持。著名学者郭沫若题写了刊名。在创刊和复刊(因“文革停刊”)的过程中,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上百位前辈、专家和学者,如沈志远、王亚夫、周谷城、冯契、李平心、李亚农、罗竹风、周予同、周抗、金仲华、唐弢、黄逸峰、蔡北华、张薰华、徐中玉、朱东润、孙怀仁、李培南、李储文、陆志仁、夏禹龙、姚耐、蒋学模、蓝瑛、蔡尚思等担任过常务编委、编委。历任总编辑为:周原冰、王亚夫、章恒忠、黄迎暑、王邦佐、田卫平、金福林、姜佑福;现任总编辑为钱运春。其中,王亚夫任总编辑达三十年之久,为《学术月刊》的创建、成长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自创刊以来,《学术月刊》始终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以繁荣发展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为己任,积极贯彻“双百”方针,以“敢为学术先,宽容百家言”的学术之气、敦厚之风、超拔之度自期自励,以“扎根学术、守护思想、深入时代”为办刊方向,注重学术积淀、传承与创新,注重反映国家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学科前沿问题与重大研究成果,发稿兼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人文社科主干学科。  2003年和2005年,《学术月刊》荣获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第二、第三届“国家优秀期刊奖提名奖”。2009年,《学术月刊》被中国期刊协会评为“新中国60年有影响力的期刊”。2012年,《学术月刊》被列为国家社科规划办社科基金首批资助期刊。201320152017年,荣获全国“百强报刊”称号;2016年荣获中国期刊海外发行百强称号。2018年荣获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提名奖”;2021年荣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至今连续多届被评为“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学术月刊》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稳定的来源期刊,并入选C100期刊目录(2018版)”。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年版)中,列“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第3位(含高校学报)。在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18年版)》中,《学术月刊》被评为“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权威期刊。2020年,《学术月刊》被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评为RCCSE中国权威学术期刊(A+”,列“人文学科综合刊”第1位。

2006-2025年,《学术月刊》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重要二次文献传播平台上转载、转摘的文章总量,连续20年居全国同类期刊前列。此外,《学术月刊》杂志社于2003年率先发起“中国十大学术热点”评选活动, 2006年和2011年先后联合《光明日报》理论部和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共同举办,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二十三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学术出版界享有良好声誉与较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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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讯 |《学术月刊》召开 “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 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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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7日,由《学术月刊》编辑部、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专题研讨会在吉林大学成功举办。来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吉林大学等高校和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文摘报》社等专家学者展开了深度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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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刘晓林教授主持。吉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曲红梅代表吉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向一直以来关心吉林大学文科发展的各位嘉宾表示感谢,期待通过会议研讨,各位嘉宾能为法学学科的发展贡献更多真知灼见。《学术月刊》钱运春总编在致辞中表示,本次会议恰逢在“5.17”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此为天和;感谢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本次会议,尽显地利;感谢各位专家长期以来对《学术月刊》的支持,汇聚人和之力。

第一单元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杜宴林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陈金钊教授在“‘分’是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的基础方法”主题发言中提出,“体系”思维的前提是“分”的思维。实现自主、自觉,应当特别注意不同法学部门的分野。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教授以“中国计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及其启示”为主题展开分享,系统梳理了中国计算法学的发展进程,从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论方面探索了可计算法律的发展道路。吉林大学法学院何志鹏教授围绕“国际法知识能自主吗?”这一主题,以自主知识体系的语境和任务为前提分析指出,探索自主知识体系要解决的是对既有西方主导的知识体系进行改进的问题。

第二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王博副编审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刘晓林教授在“发现‘中华法理’”主题发言中提出,实现“自主”的前提和基础是对若干中国法学原创性、标识性概念展开深入、系统研究,应当渐次呈现“中华法理”的完整形态,实现“中华法理”的制度表达。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赵骏教授在“自主知识体系构建视野下国际法守正与创新研究”主题发言中提出,应当秉持“体用兼具、知行合一”的综合思维,综合运用有益研究方法,加强国际法学研究的自主性、本土性和创新性,在国际法的阐释、运用和塑造中形成有理、有据、有利、有效的方案。吉林大学法学院朱振教授在“法学标识性概念:源起、内涵与性质”主题发言中提出,标识性概念是构成自主知识体系的两大主干之一,进而阐释了法学标识性概念的实质内涵与性质。吉林大学法学院曹险峰教授在与谈环节中分享了两点心得。第一,在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过程中,应当重视本土资源、树立相应的自信。第二,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不仅是学者的责任,也是期刊的使命。在自由讨论环节,吉林大学法学院吴梓源副教授就“如何理解‘和而不同’‘同而不济’的思想”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陈金钊教授请教。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王博副编审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刘晓林教授探讨了“如何看待中日两国对自主知识的不同重视程度”的问题。

第三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副编审郭研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杜宴林教授作“实践理性与理论自主:理论法学视域下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逻辑”主题发言,提出应当实现实践与理论的共生互鉴,承担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使命。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充教授作“从在中国的刑法学到中国刑法学”主题发言。王充教授提出,知识体系孕育和诞生在学术体系中,应当从多元的学术体系中寻找最低共识,进而推动知识体系的形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金成波教授作“党内法规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主题发言。金成波教授提出,党内法规学是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重要突破口,进而从必要性、可行性、怎样做三个方面展开论证。在与谈环节,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时方教授提出,当下刑法学研究的核心任务是推动外来理论与中国本土实践的深度融合,避免盲目借鉴西方理论而形成的观点偏差。吉林大学法学院王若思副教授分享了学术传承与学术担当的思想感悟,进一步提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可以拆分为立足中国问题、坚持中国立场、提炼中国价值三个方面。在自由讨论环节吉林大学法学院马永强副教授分享了两点感悟。第一,建构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首要任务是进行理论问题的正本清源,进行方法论层面的反思。第二,实现从“在中国的刑法学”到“中国的刑法学”的根本转型需要在回应新兴问题中实现知识增量。

第四单元由《文摘报》吴素芳编辑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国柱教授在“中国著作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文化和科技融合维度”主题发言中指出,著作权法学知识体系面临文化与科技脱嵌的困境,实现二者融合将有助于实现中国著作权法学知识体系的范式革新。吉林大学法学院孟融副教授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中‘第三次分配’的公法解读”主题发言中指出,第三次分配与我国共同富裕目标密切相关,应当改变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实现第三次分配中国家角色的法治优化。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龚浩川副研究员在“论公司法的信任观”主题发言中指出,“信任观”是公司法自主特质的重要方面。理解公司法中的信任,应当透过人际信任的表象,抓住组织信任的本质。吉林大学法学院谢登科教授在与谈环节针对三位发言嘉宾发言分享了三点见解。第一,人工智能的发展为包括知识产权法在内的法学学科提出了挑战。第二,慈善事业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需要公权力适度介入与监管。第三,理解公司法的信任观需进一步考虑技术信任机制问题。在自由讨论环节,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陈金钊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赵骏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何志鹏教授围绕“如何理解原创性理论的判断标准”“如何保持新老方法之间的逻辑一致性”等问题抒发了见解。

闭幕式环节由吉林大学法学院谢登科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在总结环节提出了“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超越法律范畴思考问题”两点思维方法。何志鹏教授表示,本次会议开放出了诸多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期待与会嘉宾以此次会议为节点,再续关于中国知识、思想的讨论,为中国学术的发展作出贡献,实现对社会的反哺。本次会议上,与会专家学者深入探讨了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路径和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学术支撑。与会嘉宾一致认为,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时代赋予法学工作者的使命,需要学界、期刊等多方协力,坚持问题导向,深耕本土资源,在继承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创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理论成果。